【黃玉順】鄧曼:中國第一女聊包養網哲

鄧曼:中國第一女哲 

作者:黃玉順

來源:作者授權發布,原載《四川年夜學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2024年第2期

 

【撮要】年齡晚期的鄧曼,堪稱“中國第一女哲”。她對中國哲學的貢獻,不僅在于具有涵蓋形上學、形下學以及“天人之際”關系的思惟系統,更在于她做出的三個思惟首創:一是“天道”概念(天帝顯示的必定法則);二是“天不假易”命題(天帝絕不寬容狂妄輕率之人);三是“天道盈蕩”命題(事物發展到滿盈狀態時,就會動蕩不安,這是天帝確定的必定法則)。此外,她特別表述了以“德”“信”“刑”為焦點范疇的政治哲學思惟,并以形上的天帝崇奉來為這種形下的政治哲學奠定,意味著人對天的一種應有態度——必須敬畏天命以盡人事。

 

【關鍵詞】鄧曼;女哲學家;天道;人性;天人之際

 

既有的“中國哲學史”書寫,沒有任何女哲學家的記敘,這不合適中國哲學史的實際。本文旨在開創性地介紹和評論中國第一女哲學家鄧曼(曼姬)的哲學思惟。稱其為“哲”,因為她的思惟已經具有中國哲學的基礎觀念架構,包含形而上的天道思惟、形而下的人性思惟,以及關于兩者之間關系的天人之際思惟。而推其為“第一”,是就其時代、特別是其思惟首創而論,她生涯在中國“軸心時代”(Axial Age)即年齡時代(前770—前47包養犯法嗎6年、前453年、前403年[①])的後期,遠遠早于后來的諸子百家,并首創了若干哲學概念與哲學命題。

 

一、鄧曼其人

 

鄧曼,年齡晚期鄧國人,曼姓,鄧侯曼吾離(前705前后)之女,鄧侯曼祁(前688前后)之姊,楚武王熊通(?—前690)夫人,楚文王熊貲(zī)(?—前675)之母,史稱“鄧曼”,亦稱“曼姬”。如司馬相如《子虛賦》“鄭女、曼姬……”,裴骃集解引郭璞:“曼姬謂鄧曼。”張守節正義引如淳:“曼姬,楚武王夫人鄧曼。”[②]

包養留言板

 

鄧曼沒有什么專著。這是那個時代決定的。眾所周知,年齡戰國時代是中國的“軸心時代”(Axial Age)[③],即哲學誕生的時代。那個時代的晚期愚人,如古希臘晚期愚人,盡管沒有什么專著,但他們的言論卻實現了“軸心衝破”(Axial Breakthrough)[④],奠基了整個軸心時代、甚至后來三千年哲學史的基礎觀念。鄧曼作為年齡晚期的人物,恰是中國軸心時代的第一批哲學家之一。

 

要留意的是:當時女性往往有姓無名,或著名字而無記載,“鄧曼”的字面意思只是“鄧國曼姓宗室之女”,“曼姬”的字面意思則指“曼姓宗室之女”或指嫁到他國的“曼姓男子”。例如,《左傳》關于“鄧曼”的三處記包養違法載,第一處所記載的并非本文所說的曼姬:“初,祭封人仲足有寵于莊公,莊公使為卿。為公娶鄧曼,生昭公,故祭仲立之。”[⑤] 這位“鄧曼”乃是鄭莊公(前757—前701)的夫人、鄭昭公(?—前695)的母親,而非本文所說的楚武王的夫人、楚文王的母親。

 

所以,《左傳》關于本文所論“鄧曼”的記載,只要兩處。

 

(一)鄧曼論伐羅國

 

《左傳》對鄧曼的第一包養軟體處記載:

 

十三年,春,楚屈瑕伐羅。斗伯比送之,還,謂其御曰:“莫敖必敗:舉趾高,心不固矣。”遂見楚子,曰:“必濟師!”楚子辭焉,進告夫人鄧曼。鄧曼曰:“年夜夫其非眾之謂,其謂君撫小平易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于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君若不鎮撫,其不設備乎!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,召包養條件諸司而勸之以令德,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。否則,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?”楚子使賴人追之,不及。……及羅,羅與盧戎兩軍之,年夜敗之,莫敖縊于荒谷。[⑥]

 

這里的“十三年”指魯桓公十三年,是楚武王四十二年,即公元前699年。屈瑕,羋姓,熊氏,名瑕,楚武王之子,屈原的先祖,當時擔任楚國最高官職“莫敖”,相當于年夜司馬。“羅”指羅國,羋姓,與楚國同祖。斗伯比,楚國年夜夫,羋姓,斗氏,名伯比,時任楚國令尹。“楚子”即楚武王。“賴人”指某位在楚國任職的賴國人,杜預注:“賴人,仕于楚者。”盧戎,南邊國名,杜預注:“盧戎,南蠻。”荒谷,楚國地名。

 

斗伯比見屈瑕趾高氣揚,輕浮狂妄,預言其必敗,于是建議楚武王增派軍隊(濟師)。楚武王拒絕,并告訴夫人鄧曼。鄧曼指出:年夜夫斗伯比的意思并不是軍隊數量問題,而是還有所指(詳下);否則,他豈不知楚國已經全軍出動、無兵可增?

 

(二)鄧曼論伐隨國

 

《左傳》對鄧曼的第二處記載:

 

四年,春,王三月,楚武王荊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將齊(zhāi),進告夫人鄧曼曰:“余心蕩。”鄧曼嘆曰:“王祿盡矣。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年夜命,而蕩王心焉。若師徒無虧,王薨于行,國之福也。”王遂行,卒于樠木之下。[⑦]

 

這里的“四年”指魯莊公四年,是楚武王五十一年,即公元前690年。“荊尸”指楚國的一種陣法,孔穎達疏:“荊即楚之舊邑,故云荊亦楚也。……今始言‘荊尸包養心得’,則武王初為此楚國陳兵之法。”“孑”指戟,一種武器,杜預注引揚雄《方言》:“孑者,戟也。”“齊”(zhāi)是為收兵而舉行的宗廟祭奠之前的一種包養妹整潔身心的準備儀式,杜預注:“將授兵于廟,故齊。”“隨”指隨國,一個諸侯國,故地在今湖北隨州,鼻祖為武王興周滅紂時的賢臣南宮適(kuò)(非孔後輩子南宮適)。樠木,一種樹木,杜預注:“樠木,木名。”

 

楚武王討伐隨國,發兵之前,卻覺得心里動蕩不安。杜預注:“蕩,動散也。”于是鄧曼發表了本身的見解(詳下)。

 

(三)劉向述評鄧曼

 

鄧曼的事跡,另見于漢代劉向《列女傳》。《列女傳》雖然包養網dcard具有“歷史小說”的“演義”性質,未可盡信;但劉向對鄧曼的評論,卻值得參考(詳下)。

 

鄧曼者,武王之夫人也。

 

王使屈瑕為將伐羅。屈瑕號莫敖。與群帥悉楚師以行。斗伯比謂其御曰:“莫包養情婦敖必敗。舉趾高,心不固矣。”見王曰:“必濟師!”王以告夫人,鄧曼曰:“年夜夫非眾之謂也,其謂君撫小平易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于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君若不鎮撫,其不設備乎!”于是王使賴人追之,不及。……至羅,羅與盧戎擊之,年夜敗。莫敖自經荒谷。……正人謂鄧曼為知人。《詩》云:“曾是莫聽,年夜命以傾。”此之謂也。

 

王伐隨,且行,告鄧曼曰:“余心蕩,何也?”鄧曼曰:“王德薄而台灣包養祿厚,施鮮而得多。物盛必衰,日中必移,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王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年夜命,而蕩王心焉。若師徒毋虧,王薨于行,國之福也。”王遂行,卒于樠木之下。正人謂鄧曼為知天道。《易》曰:“日中則昃,月盈則虧。六合盈虛,與時新聞。”此之謂也。

 

頌曰:楚武鄧曼,見事所興。謂瑕軍敗,知王將薨。識彼天道,盛而必衰。終如其言,正人揚稱。[⑧]

 

當然,劉向的演義挾帶著漢儒的觀念。同理,班固《漢書·古古人表》將“鄧曼”列為九等人物之中的“中中”[⑨],在現代男權主義觀念下,雖然已屬難能,但是亦屬漢儒的觀念。下文對鄧曼哲學思惟的剖析將表白:鄧曼作為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女哲,當屬第一等人物。

 

二、鄧曼的天帝崇奉:天不假易

 

鄧曼的思惟,就其形上台灣包養網層級而論,最重要的有兩點:一是天帝崇奉;二是天道觀念。

 

(一)天不假易:至上神崇奉

 

鄧曼指出:

 

其謂君撫小平易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于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君若不鎮撫,其不設備乎!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,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,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。

 

鄧曼說,斗伯比真正的意思是:莫敖屈瑕已被蒲騷之戰的勝利沖昏了頭腦,心高氣傲,必將自以為是,輕敵而不設防,是以,年夜王須加以鎮撫督察,告誡他“天之不假易也”。孔穎達疏:“狃,貫也,貫于蒲騷之得勝,遂恃勝以為常,將自用其心,不受規諫,必輕小羅國,以為無能,君若不以言辭刑罰鎮重撫慰之,莫敖其將不設備乎!……見莫敖而告之,道上天之意,不借貸慢易之人,不使慢易之人得勝,言其必須敬懼也。”

 

在思惟觀念的層級上,這里最主要的是“天不假易”這個命題。孔穎達詮釋為:“上天之意,不借貸慢易之人,不使慢易之人得勝。”這里“易”指“慢易”,意謂輕易、輕視、輕率、輕慢、狂妄,例如《孟子》“人之易其言也,無責耳矣”[⑩],《韓非子》“古之易財,非仁也,財多也”[11]。所謂“假”,與“借”同,或作“藉”,有租借、借貸、授予、給與、憑借、依附、寬恕、容許、縱容等含義。清代王引之認為:“假易,猶寬縱也。”[12] 此說未確,“寬縱”并非“假易”的含義,即不是“易”的含義,而只是“假”的含義。鄧曼“天不假易”命題是說:天帝絕不寬容狂妄輕率之人。

 

顯然,鄧曼明確地確定了“天意”的存在,從而確定了作為至上神的“天”的存在。這是一個宗教哲學的觀念。當然,至上神“天”及其“天意”的存在,并非鄧曼原創的觀念,而是殷周以來固有的一個廣泛的傳統觀念,亦即《詩》《書》所說的“天主”[13],或稱為“帝”,或稱為“天”。

 

盡管這般,“天不假易”卻是一個鄧曼原創的命題。從《左傳》看,鄧曼之前,沒有這樣的說法,甚至沒有“天不……”或“天之不……”的說法,亦無“假易”的說法,更無兩者連接起來的說法。《尚書》中有“天不……”的說法,即“惟天不畀允罔固亂”,“惟天不畀不明厥德”[14],“天不庸釋于文王授命”[15],“惟天不畀純”[16];《詩經》亦有“天不……”的說法,即“昊天不傭,降此鞠讻;昊天不惠,降此年夜戾”[17],“天不湎爾以酒,不義從式”[18]。可是,這些都不是講的天不“假易”。總之,“天不假易”乃是鄧曼獨創的宗教哲學命題。

 

(二)先君知之:祖先神崇奉

 

鄧曼指出:

 

王祿盡矣。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年夜命,而蕩王心焉。若師徒無虧,王薨于行,國之福也。

 

從哲學層面看,這里最值得留意的是“先君其知之矣”這個判斷。所謂“先君”,指已故的君父、甚至祖先,都是祖先神。這里不稱“先王”,是因為鄧曼良人楚武王的宗族事實上并不是“皇帝”王族,而是子爵,故《左傳》稱“楚子”,杜預注明“武王始起其眾,僭號稱王”。反之,《尚書》稱殷周宗族的祖先神,則是“先王”。例如《金縢》:“周公曰:‘未可以戚我先王。’……乃告年夜王、王季、文王。史乃冊,祝曰:‘……嗚呼!無墜天之降寶命,我先王亦永有依歸。’……周公乃告二公曰:‘我之弗辟,我無以告我先王。’”[19]

 

這里需求留意:“先君”“先王”作為祖先神,并非至上神;嚴格說來,祖先神并非“神”,而屬“人鬼”,這是“天神、地祇、人鬼”的劃分;獨一的至上神,乃是“天”或“帝”。所以,杜預注“鄧曼以六合鬼神為徵應之符”并不確切。這里的“六合”應作“天道”,即鄧曼所說的“盈而蕩,天之道也”,乃是“先君知之”的內容;“鬼神”則指“先君”,其實并非“神”,而是“鬼”,他們在“帝庭”,即“天帝之庭”[20],亦即“在帝擺佈”[21],侍奉天帝。[22]

 

鄧曼對至上神和祖先神的崇奉,當然不是獨創,而是當時廣泛的宗教觀念。鄧曼在哲學上的獨創,重要是上文談過的“天不假易”思惟和下文要談的“天道盈蕩”思惟。

 

三、鄧曼的天道思惟:天道盈蕩

 

鄧曼思惟中另一個獨創性的命題是:“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”這充足體現了鄧曼哲學思惟的原創性。

 

(一)首創“天道”概念

 

劉向評論說:“正人謂鄧曼為知天道。”這是正確的評價,但還應當更進一個步驟指出:作為中國哲學基礎概念的“天道”,乃是鄧曼首創。

 

聯系上文所討論的鄧曼的宗教觀念,鄧曼“天道”概念的內涵是:天道乃是天帝顯示的必定法則。這類似于“天然法”(natural law)概念。

 

1.“天道”概念的提出

 

檢索鄧曼之前的中國最陳舊的“三經”[23],即年齡時代之前的《詩經》《尚書》和《周易》古經,并無“天道”或“天之道”的概念。至于《尚書》中《年夜禹謨》的“滿招損,謙受害,時乃天道”[24]、《仲虺之誥》的“欽崇天道”[25]、《湯誥》的“天道福善禍淫”[26]、《說射中》的“明王奉若天道”[27]、《畢命》的“鮮克由禮,以蕩陵德,實悖天道”[28],均屬古文《尚書》,缺乏為據。

 

再查《左傳》,則“天之道”和“天道”的說法都遠遠晚于鄧曼:

 

關于“天之道”:魯文公十五年(前612)季文子說:“禮以順天,天之道也。”[29] 這晚于鄧曼近百年。此后,魯宣公十五年(前594)晉國年夜夫伯宗說:“川澤納汙,山藪躲疾,瑾瑜匿瑕,國君含垢,天之道也。”[30] 魯襄公二十二年(前551)陳文子說:“忠信篤敬,高低同之,天之道也。”[31] 最接近于鄧曼“盈而蕩,天之道也”命題的是魯哀公十一年(前484)伍子胥的說法:“盈必毀,天之道也。”[32] 這更晚于鄧曼兩百多年。

 

關于“天道”:魯襄公九年(前564):“晉侯問于士弱曰:‘吾聞之:宋災,于是乎知有天道,何以?’對曰:‘……商人閱其禍敗之釁,必始于火,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。’”[33] 這也晚于鄧曼一百多年。此后,最有名的是魯昭公十八年(前524)子包養女人產提出的命題:“天道遠,人性邇,非所及也。”[34] 魯昭公二十六年(前516)晏嬰也說過:“天道不慆,不貳其命。”[35] 兩者都更遠遠晚于鄧曼。

 

再查《國語》(此書的成書時代另有爭議,有戰國、西漢等說法),結果亦與《左傳》略同:晉獻公(?—前651)的年夜夫史蘇說:“……但是又生男,其天道也?”[36]台灣包養網 這也晚于鄧曼。此后,晉國的狐偃(約前715—前629)說:“天以命矣,復于壽星,必獲諸侯,天之道也。”[37] 秦穆公(?—前621)的年夜夫丕豹說:“今旱而聽于君,其天道也。”[38] 單襄公(活躍于前590至前575之間)說:“天道賞善而罰淫”[39];“吾非瞽史,焉知天道”[40];“夫天道導可而省否”[41]。晉國年夜夫范文子(?—前574)說:“天道無親,唯德是授。”[42] 周景王(前544—前520在位)的樂官伶州鳩說:“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,度律均鍾,百官軌儀,紀之以三,平之以六,成于十二,天之道也。”[43] 越國年夜夫的范蠡(前536—前448)說:“天道盈而不溢,盛而不驕,勞而不矜其功”[44];“天道皇皇,日月以為常”[45]。這些說法,晚于鄧曼少則數十年、多則兩百年。

 

以上表白,“天之道”或“天道”這個概念,應屬鄧曼首創;至多從傳世文獻的記載看,事實就是這般。僅此一點,已足以奠基鄧曼“中國第一女哲”的位置。

 

2.“天道”與“天帝”之關系的厘定

 

這里的“天道”與上文的“天帝”及其“天意”之間是什么關系?鄧曼自己并未予以說明,但我們可以從她的上述“天”的觀念中發布。“天”,即天帝,指至上神,顯然是實體概念;是以,“天之道”的“道”只能是屬性概念,指至上神的一種屬性。

 

這種屬性,就是天帝的一種顯示、顯現方法,猶如后來《易傳》所說的“天垂象,見(現)吉兇”;“易有四象,所以示也”[46]。“道”的本義是“途徑”,如《尚書》說“無有作好,遵王之道;無有作惡,遵王之路”[47];進而引申出規律、規則、規范等含義。顯然,在鄧曼及其同時代人的心目中,“天道”乃是天帝所規定的規律、規則、規范等,略同于《尚書》中的殷周時代的“天命包養dcard”概念,都是“天意”即至上神的意志的表達方法。

 

(二)首創“天道盈蕩”命題

 

上述“天道”的內涵,鄧曼將其歸納綜合為“盈而蕩”。這是鄧曼獨創的思惟表達。

 

1.“天道盈蕩”命題的首創價值

 

劉向評論鄧曼:“識彼天道,盛而必衰。”這當然指鄧曼的命題“盈而蕩,天之道”。可是,鄧曼的原話,劉向演繹發揮為“物盛必衰,日中必移,盈而蕩,天之道也”,并引證《周易》“日中則昃,月盈則虧,六合盈虛,與時新聞”。

 

確實,《易傳》具有類似的思惟,諸如:“‘亢龍有悔’,盈不成久也”[48];“天道虧盈而益謙,隧道變盈而流謙,鬼神害盈而福謙,人性惡盈而好謙”[49];“正人尚新聞盈虛,天行也”[50];“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掉其信”[51];“損益盈虛,與時同行”[52];“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六合盈虛,與時新聞”[53];“有年夜者,不成以盈,故受之以謙”[54]。《易傳》的這些思惟,實際上是在鄧曼之后好久才出現的。

 

而在年齡時期,後面提到,最接近鄧曼“盈而蕩,天之道”命題的,只要伍子胥的命題“盈必毀,天之道”,卻是晚于鄧曼的。並且,伍子胥的命題與鄧曼的命題是分歧的:鄧曼強調“蕩”(詳下),而伍子胥卻強調“必毀”。其實,“盈而蕩”未必走向“毀”,如《易傳》說:“雷雨之動滿盈,天造草昧,宜建侯而不寧”[55];“盈六合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;屯者盈也,屯者物之始生也”[56]。這些都是與“毀”相反的趨向,即“窮則變,變則通,通則久”[57]。同時,《易傳》講“蕩”,如“剛柔相摩,八卦相蕩”[58],也是從正面的意義上來講的。

 

2.“天道盈蕩”命題的思惟內涵

 

仔細剖析這個命題的語境:“楚武王……進告夫人鄧曼曰:‘余心蕩。’鄧曼嘆曰:‘王祿盡矣!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年夜命,而蕩王心焉……’”顯然台灣包養,鄧曼的命題,乃是從特別到普通的思惟抽象的結果,這種思維跳躍充足體現了鄧曼的抽象思維才能:

 

所謂“盈”,其具體含義,指鄧曼說的“王祿盡”。杜預注:“武王始起其眾,僭號稱王,陳兵授師,志意盈滿。”劉向翻譯為:“王德薄而祿厚,施鮮而得多。物盛必衰,日中必移。”這里當以“祿厚”的詮釋為近,即鄧曼的原話并沒有指責良人“德薄”之意。所謂“祿盡”,實際是說壽數已盡,所以鄧曼才接著說“王薨于行,國之福也”。

 

鄧曼緊接著剝離上述具體的特別內容,而抽象出“盈”“盡”的廣泛的哲學意義。“盈”的本義為“滿”。《說文》:“盈,滿器也。從皿、夃(yíng)。”徐鉉注:“夃,益多之義也。古者以買物多得為夃,故從夃。”[59] 許慎《說文》:“夃包養網站,秦人市買多得為夃。”[60] 其實,“盈”與“益”是同源詞,其韻部為陰陽對轉,而“益”是“溢”的古字。《說文》:“益,饒也。從水、皿。”[61]“溢,器滿也。”長期包養[62] 許慎解釋“盈”是“滿器也”,“溢”是“器滿也”,二字同義。更進一個步驟抽象,“盈”泛指事物發展到滿盈的狀態。

 

所謂“蕩”,具體指楚武王所說的“余心蕩”、鄧曼所說的“蕩王心”。杜預注:“蕩,動散也”;“武王……志意盈滿,臨齊而散”。劉向詮釋為:“物盛必衰,日中必移。”關于“蕩”字的本義,《說文》:“蕩(盪),滌器也。從皿、湯聲。”[63] 洗滌器皿,器皿之中的水當然會動蕩,即不服靜。顯然,“盪”從“皿”,與上述“盈”“益”(溢)同類。

 

鄧曼緊接著剝離上述具體的特別內容,而抽象出“動蕩不安”的廣泛的哲學意義。 “滌器”是“蕩”的本義,引申為水的晃蕩,再引伸為事物的動蕩、不穩定、不安寧。

 

是以,作為一個抽象的哲學命題,“天道盈蕩”是說:事物發展到滿盈的狀態時,就會動蕩不安,掉往其穩定性,這是天帝確定的一條必定法則。

 

四、鄧曼的政治哲學思惟:鎮撫臣平易近

 

鄧曼的哲學思惟不僅觸及形而上的天帝崇奉和天道思惟,並且觸及形而下的人性思惟,即表達了一種政治哲學。劉向稱頌鄧曼“知人”,即“見事所興”,重要是凸出她的預見性,即“謂瑕軍敗,知王將薨”,但是忽視了其背后的支撐這種預見的政治哲學思惟。鄧曼指出:

 

包養dcard謂君撫小平易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……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,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。

 

這里所傳達的是一種政治哲學,觸及“德”“信”“刑”等基礎的政治哲學概念。

 

(一)鄧曼政治哲學的總綱

 

鄧曼政治哲學的總綱,就是“君訓眾而好鎮撫之”。在當時的君主主義的時代佈景下,政治的主體當然就是君主,即鄧曼的政治哲學是一種“君主論”。這當然不是馬基雅維利那種開啟現代政治哲學的《君主論》,而是中國軸心時代的君主論。這可謂鄧曼政治哲學的“時代局限性”。

 

所謂“訓眾”,即君主對臣平易近的“規訓”(discipline)。當然,在當時的具體語境下,鄧曼所指的是兵士和軍官,即孔穎達疏:“撫慰君子士卒以言信也,教訓諸司長率以令德。”但鄧曼卻特地應用了更具普通意義的“小平易近”與“諸司”(有司)概念,即平易近與官,這顯然是有興趣使之廣泛化,成為普通的政治哲學命題。

 

這種“規訓”包含兩個方面,即“鎮”與“撫”。杜預注“撫小平易近以信”,即認為這只是針對平易近眾的。其實否則,鄧曼既說“撫小平易近以信”,這是針對平易近眾而言,又說“若不鎮撫,其不設備乎”,這是針對莫敖(諸司之一)而言,可見其所謂“鎮撫”是針對一切人的,即“訓眾”。

 

君主“訓眾”包含兩個方面:一是“撫”,這是與“以信”“以德”相呼應的,孔穎達解釋為“撫慰”“教訓”;二是“鎮”,這是與“以刑”相呼應的,孔穎達解釋為“威懼”。而這些思惟內容,具體展現為鄧曼政治哲學的以下條目。

 

(二)鄧曼政治哲學的條目

 

鄧曼政治哲學的基礎條目,即“德”“信”“刑”。這里要留意的是:所謂“撫小平易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”,并不是說小平易近不需求德與刑、諸司不需求信與刑、莫敖不需求德與信。這其實是漢語的一種修辭方式——“互文見義”,即:無論小平易近、諸司,還是莫敖,都需求德、信與刑的規訓。

 

鄧曼政治哲學的條目,使人想起后來孔子的相關論述:

 

關于“德”,孔子說:“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眾星共之”[64];“正人之德,風;君子之德,草;草上之風,必偃”[65];“遠人不服,則修文德以來之”[66];等等。

 

關于“信”,孔子說:“道千乘之國,敬事而信,節用而愛人,使平易近以時”[67];“平易近無信不立”,“足食,足兵,平易近信之矣”[68];“上好信,則平易近莫敢不消情”包養價格[69];“信則平易近任焉”[70];等等。

 

關于“刑”,孔子說:“禮樂不興,則刑罰不中;刑罰不中,則平易近無所措手足”[71];等等。

 

關于“德”與“刑”,孔子說:“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平易近免而無恥;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”[72];“正人懷德,君子懷土;正人懷刑,君子懷惠”[73];等等。

 

孔子的這些政治哲學思惟,顯然都可以追溯到鄧曼;當然,還可以追溯得更遠,直至前軸心期的《詩》《書》《易》等文獻,茲不贅述。

 

五、鄧曼的天人之際觀念:敬畏天命

 

鄧曼的哲學思惟不僅觸及形而上的天帝崇奉、天道思惟,並且觸及形而下的人性思惟,并且觸及天人之際的問題。普通來說,一切形而下學,包含政治哲學,一定有其“本體論承諾”(ontological commitment)[74],即有其形而上學的奠定;在中國哲學,這就是“天人之際”的問題。鄧曼亦然,她的上述政治哲學思惟,同樣無形而上學的基礎,那就是她的天人關系思惟。

 

關于天人關甜心寶貝包養網系,後面提到,鄧曼之后,子產提出了“天道遠,人性邇,非所及也”的命題,這是天人分離的觀念。但是,鄧曼的觀念正好與之相反,她提醒了天與人之間的關系,這是中國哲學“天人之際”的正見。

 

(一)包養網單次天對人的感化:懲戒

 

天對人有種種感化,此中之一就是懲戒。鑒于當時就事論事的具體語境,鄧曼所凸起的就是這一點。

 

前述鄧曼的“天不假易”思惟,觸及天人之際問題:天帝絕不寬容狂妄輕率之人,這體現了天對人的一種懲戒感化。這個思惟來自《尚書》:“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成逭。”[75] 后來孟子兩次援用此語:“仁則榮,不仁則辱。……禍福無不本身求之者。《詩》云:‘永言配命,自求多福。’《太甲》曰:‘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成活。’此之謂也。”[76]“夫人必自侮,然后人侮之;家必自毀,而后人毀之;國必自伐,而后人伐之。《太甲》曰:‘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成活。’此之謂也。”[77]

 

同樣,前述鄧曼的“先君知之”判斷,也觸及天人之際問題,但更為波折。她說:“王祿盡矣。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年夜命,而蕩王心焉。”這就是說,先君因為了解“天道盈蕩”,所以“將發年夜命而蕩王心”,從而預告“王祿盡矣”。這其實是祖先神轉達至上神的意志,從而決定人事。[78]

 

(二)人對天的態度:敬畏

 

鑒于天對人的懲戒感化,鄧曼“天不假易”的命題蘊含短期包養著人對天的一種應有態度,盡管她沒有明言。孔穎達疏:“上天之意,不借貸慢易之人,不使慢易之人得勝,言其必須敬懼也。”這就是說,人對天應當有“敬懼”,即應當有敬畏的態度。這也是孔子所主張的態度,即“畏天命”[79]。蒙培元師長教師曾指出:“中國哲學有敬畏天命的思惟,有報本的思惟,這就是中國哲包養違法學中的宗教精力”[80];“‘敬畏天命’就是儒家的宗教精力的集中表現”[81]。這是因為:“在孔子心目中,天具有神格性,即具有智能、感情與意志;天具有終極創素性,人與萬物都是‘生成’的,創生的方法就是‘天命’。是以,天是萬有之有、眾神之神。……人對天的態度,應當是敬畏。”[82] 依照鄧曼的思惟,這種宗教精力的政治意義就是:敬畏天命,以盡人事。

 

總括全文,鄧曼不僅表述了一個包括形上、形下、天人之際的哲學思惟系統,並且給予中國哲學三點首創的貢獻:一是“天道”概念;二是“天不假易”命題;三是“天道盈蕩”命題。

 

注釋:
[①] 關于年齡時代的結束時間,學界存在三種分歧的觀點。
 
[②] 司馬相如:《子虛賦》,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,中華書局2014年版,第九冊,第3651頁。
 
[③] 雅斯貝斯:《歷史的來源與目標》,魏楚雄、俞新天譯,華夏出書社1989年版,第7頁、第8頁;黃玉順:《“生涯儒學”導論》,載《面向生涯自己的儒學——黃玉順“生涯儒學”自選集》,四川年夜學出書社2006年版,第38‒40頁。
 
[④] 余英時:《論天人之際——中國現代思惟來源試探》,代序,聯經出書事業股份無限公司2014年版,第1頁。
 
[⑤]《年齡左傳正義·桓公十一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中華書局1980年版,下冊,第1756頁。
 
[⑥]《年齡左傳正義·桓公十三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756‒1757頁。
 
[⑦]《年齡左傳正義·桓公十三年》,《十三經包養軟體注疏》,第1763‒1764頁。
 
[⑧] 張濤:《列女傳譯注》卷之三“一、楚武鄧曼”,國民出書社2017年版,第105頁。
 
[⑨] 班固:《漢書·古古人表》,中華書局1962年版,第三冊,第905頁。
 
[⑩]《孟子注疏·離婁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23頁。
 
[11] 王先慎:《韓非子集解·五蠹》,中華書局1998年版,第444頁。
 
[12] 王引之:《經義述聞·年齡左傳上》,魏鵬飛點校,中華書局2021年版,第824頁。
 
[13] 見于《十三經注疏·毛詩正義》的例子,如《小雅·正月》,第442頁;《小雅·菀柳》,第492頁;《年夜雅·文王》,第504頁;《年夜雅·年夜明》,第507頁;《年夜雅·皇矣》,第519頁;《年夜雅·生平易近》,第529頁;《年夜雅·板》,第548頁;《年夜雅·蕩》,第552頁;《年夜雅·云漢》,第561頁;《周頌·執競》,第589頁;《周頌·臣工》,第591頁;《魯頌·閟宮》,第614頁;《商頌·長發》,第626頁sd包養。見于《十三經注疏·尚書正義》的例子(僅舉今文《尚書》),如《舜典》,第126頁;《益稷》,第141頁;《湯誓》,第160頁;《盤庚下》,第172頁;《年夜誥》,第199、200頁;《康誥》,第203頁;《召誥》,第212頁;《多士》,第219、220頁;《君奭》,第223、224頁;《立政》,第230、231頁;《康王包養一個月價錢之誥》,第244頁;《呂刑》,第247、249頁;《文侯之命》,第253頁。
 
[14]《尚書正義·多士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19、220頁。
 
[15]《尚書正義·君奭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23頁。
 
[16]《尚書正義·多方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28頁。
 
[17包養感情]《毛詩正義·小雅·節南山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441頁。
 
[18]《毛詩正義·年夜雅·蕩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553頁。
 
[19]《尚書正義·金縢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96‒197頁。
 
[20]《尚書正義·金縢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96頁。
 
[21包養甜心]《毛詩正義·年夜雅·文王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504頁。
 
[22] 參見黃玉順:《周公的神圣超出世界及其權力話語——〈尚書·金縢〉的政治哲學解讀》,《東南年夜學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2020年第2期,第26–33頁。
 
[23] 關于“三經”,參見黃玉順:《中國學術從“經學”到“國學”的時代轉型》,《中國哲學史》2012年第1期,第32–45頁;《“儒躲”三問——四川年夜學古籍收拾研討所30華誕感言》,載《時代與思惟——儒學與哲學諸問題》,山東國民出書社2017年版,第41–51頁。
 
[24]《尚書正義·年夜禹謨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37頁。
 
[25]《尚書正義·仲虺之誥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62頁。
 
[26]《尚書正義·湯誥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62頁。
 
[27]《尚書正義·說射中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75頁。
 
[28]《尚書正義·畢命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5頁。
 
[29]《年齡左傳正義·文公十五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856頁。
 
[30]《年齡左傳正義·宣公十五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887頁。
 
[31]《年齡左傳正義·襄公二十二年》,《包養情婦十三經注疏》,第1974頁。
 
[32]《年齡左傳正義·哀公十一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167頁。
 
[33]《年齡左傳正義·襄公九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941‒1942頁。
 
[34]《年齡左傳正義·昭公十八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085頁。
 
[35]《年齡左傳正義·昭公二十六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115頁。
 
[36]《國語·晉語一》,上冊,第262頁。
 
[37]《國語·晉語四》,下冊,第339頁。
 
[38]《國語·晉語三》,上冊,第323頁。
 
[39]《國語·周語中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1988年版,上冊,第74頁。
 
[40]《國語·周語下》,上冊,第90頁。
 
[41]《國語·周語下》,上冊,第147頁。
 
[42]《國語·晉語六》,下冊,第421頁。
 
[43]《國語·周語下》,上冊,第132頁。
 
[44]《國語·越語下》,下冊,第641頁。
 
[45]《國語·越語下》,下冊,第653頁。
 
[46]《周易正義·系辭上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82頁。
 
[47]《尚書正義·洪范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90頁。
 
[48]《周易正義·乾象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5頁。
 
[49]《周易正義·謙彖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31頁。
 
[50]《周易正義·剝彖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38頁。
 
[51]《周易正義·坎彖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42頁。
 
[52]《周易正義·損彖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52頁。
 
[53]《周易正義·豐彖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67頁。
 
[54]《周易正義·序卦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95頁。
 
[55]《周易正義·屯彖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9頁。
 
[56]《周易正義·序卦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95頁。
 
[57]《周易正義·系辭下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86頁。
 
[58]《周易正義·系辭上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76頁。
 
[59] 許慎:《說文解字·皿部》,中華書局1963年版,第104頁。
 
[60] 許慎:《說文解字·夂部》,第114頁。
 
[61] 許慎:《說文解字·皿部》,第104頁。
 
[6包養網站2] 許慎:《說文解字·水部》,第236頁。
 
[63] 許慎:《說文解字·皿部》,第104頁。
 
[64]《論語注疏·為政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61頁。
 
[65]《論語注疏·顏淵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04頁。
 
[66]《論語注疏·季氏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20頁。
 
[67]《論語注疏·學而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57頁。
 
[68]《論語注疏·顏淵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03頁。
 
[69]《論語注疏·子路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06頁。
 
[70]《論語注疏·堯曰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35頁。
 
[71]《論語注疏·子路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06頁。
 
[72]《論語注疏·為政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61頁。
 
[73]《論語注疏·里仁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71頁。
 
[74] 蒯因:《從邏輯的觀點看》,江天驥等譯,上海譯文出書社1987年版,第8頁。
 
[75]《尚書正義·太甲中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64頁。
 
[76]《孟子包養一個月價錢注疏·公孫丑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689‒2690頁。
 
[77]《孟子注疏·離婁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20頁。
 
[78] 黃玉順:《周公的神圣超出世界及其權力話語——〈尚書·金縢〉的政治哲學解讀》,《東南年夜學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2020年第2期,第26–33頁。
 
[79]《論語注疏·季氏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22頁。
 
[80] 蒙培元:《中國學術的特征及發展走向》,《天津社會科學》2004年第1期,第11–16頁。
 
[81] 蒙培元:《為什么說中國哲學是深層生態學》,《新視野》2002年第6期,第42–46頁。
 
[82] 黃玉順:《唯天為年夜:孔子“天教”略論》,《東南年夜學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2023年第2期,第22‒31頁。
 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